市直有關部門,各用人單位:
當前正值夏季高溫天氣盛行時節,為做好勞動者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特別是新業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用人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溫工作方案和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對不適宜在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應與勞動者協商合理調整其工作任務,新業態平臺企業應減少戶外工作勞動者高溫時段的戶外工作時間,視情況采取延長配送時限等措施保障外賣員等平臺從業人員職業安全。要積極改善工作條件,增配降溫設備,為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加強高溫防護等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二、開展職業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用人單位要普及防暑降溫相關法律法規,幫助勞動者了解高溫危害、掌握高溫危害的防護措施和個體防護方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嚴格執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規定: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時,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40℃以下時,在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三、維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落實保溫津貼體現人文關懷。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保障高溫作業勞動者有關權益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8號)規定的計發方式和標準,為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五、合理安排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用人單位可通過調整工作時間、加大班次輪換、減輕勞動強度等方式,適當增加高溫環境勞動者的休息時間,縮短連續工作時間,降低勞動強度,謹防中暑。
六、注重健康檢查預防職業傷害。組織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用人單位發現勞動者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及時調整崗位,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七、加強引導監督促進勞動關系和諧。各用人單位要嚴格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以及高溫勞動保護等規定,形成關心關愛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的良好氛圍。市人社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其他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責令改正,及早化解勞動糾紛,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權益。
2024年6月13日